《表1 4 不同企业绩效下的政策异质性效果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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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供给侧改革与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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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分别表示、和的显著水平,括号内为行业层面的聚类标准误;ηi、ηt、ηct和ηjt分别代表企业、年份、省份×时间和行业×时间固定效应。

折旧年限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了不同固定资产类型的折旧年限,如表1所示,对于产生经济效益时间较长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年限较长,例如房屋和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长达20年;而对于产生经济效益时间较短或者损耗速度较快的固定资产,如电子设备,其最低折旧年限仅为3年。那么,“折旧年限”的长短如何影响税收优惠,进而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我们在表1中假设企业购买10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0,以“直线法”计算每年折旧额为例,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如表1所示,对于原值相同的固定资产,因其折旧年限长短的不同,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有着显著的差别,房屋和建筑物类每年最多计提5万元,每年可享受1.25万元所得税税收优惠,而电子设备每年可计提33.3万元,税收优惠达8.325万元。尽管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原值均为100万元,但由于折旧年限的差别,两者的每年税收优惠相差6倍多,折旧年限越长,每年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少。这也意味着若行业属性决定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越偏长期,则其新增长期固定资产的初期资金负担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