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球大数据支持的“美丽中国”的“水清”评价指标及属性》
注:“√”表示数据来源
基于“水清”的概念界定与内涵,综合考虑SDG6具体指标,以及国内现行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措施,将“水清”指标划分为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3个维度,选取13个评价指标,其数据类型以遥感数据、统计数据和观测数据为主(表1)。
图表编号 | XD003044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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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10 |
作者 | 高峰、赵雪雁、宋晓谕、王宝、王鹏龙、牛艺博、王伟军、黄春林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甘肃省遥感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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