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0-2015年不同行政等级城市内县域平均供地规模Tab.2 Average land supply at county level within cities at different
图4和图7表明,城市群内社会经济发展地位较高的城市内部县域供地总规模普遍较高,如:直辖市的县域、副省级城市的县域和一般省会城市的县域。表2显示,2010-2015年,不同行政等级城市的县域平均供地规模由大到小依次为副省级省会城市(2023.32 hm2)、直辖市(1975.6 hm2)、一般省会城市(1582.98 hm2)、一般地级市(1095.30 hm2)。这种供地规模的等级性差异反映了经济转型期中央政府权利下放程度的等级性明显地影响着城市扩张。该发现与Huang等[25]和Li等[27]的研究结果基本相似。因为行政等级较高的城市能更多地获取来自中央政府和国外的投资[43],且拥有土地流转方面的更多决策权[44]。值得注意的是,直辖市县域的平均供地规模略低于副省级城市县域,可能的原因是副省级城市工业化速度整体快于直辖市。
图表编号 | XD003009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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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周春山、金万富、张国俊、黎明、王少剑 |
绘制单位 |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