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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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研究——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
数据来源:江苏雅百特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中联电气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中国证监会网站
第一,签订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协议。根据雅百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公司在上市之初就承诺在2015至2017三个年度的净利润需分别达到25500万元、36100万元、47600万元。若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7年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上市之初的承诺,中联电气将得到瑞鸿投资、纳贤投资和智度德诚以股份及现金方式进行的补偿,并由上市公司回购并注销需补偿的股份数。面对2015年和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虚增利润后的实际净利润与上市之初的承诺净利润的巨大差距,雅百特管理层急需短时间内大幅提高其盈利能力以满足盈利承诺的要求。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对比数据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898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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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崔东颖、胡明霞 |
绘制单位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