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政府干预能力与企业社会性负担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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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负担视角下政府干预对企业融资行为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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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Z值,下同。

(1) 政府干预能力与企业社会性负担。将地区市场化程度作为政府干预能力的代理变量,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政府干预经济的阻力越大,干预能力越弱。市场化程度分别使用樊纲、王小鲁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中地区市场化指数(Maratio)和地方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Goratio)来度量。社会性负担釆用单位资产超额雇员率(Exemploy)来度量,并引入企业性质虚拟变量(State)、企业规模代理变量(Size)、企业盈利能力代理变量企业资本结构代理变量(Tanasratio)以及企业股权集中度代理变量(Sharehratio)作为控制变量。Panel1是对本文所收集的全部样本数据回归结果,Panel2为仅针对国有企业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