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五城兵马司分坊管辖情况》
资料来源:乾隆《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九《都察院五》,第2页。
因此,在清代,南锣鼓巷一带是镶黄旗满洲三参领的居址。八旗都统的职责,一是统辖官兵,二是掌管户籍,三是清查旗地,四是训导教化,军政合一的性质体现得非常明显。一般来说,八旗制的区划主要更偏向于户口管理,而仅涉及空间区域时,往往使用的是城坊制。这一点从清代的房契档案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如康熙时期的一份房契,“立卖房契人张相,同弟张德位、侄男张大仁,因无钱使用,将自置瓦房一所,门面叁间半,到底七层,共计大小叁拾贰间半,上下门窗户壁土木相连,坐落中城中东坊头牌头铺”,便是用城坊制来描述房屋的位置。1八旗制与城坊制共同组成了清代内城的区划关系,二者不可偏废,这在讨论行政区划时需要格外注意。
图表编号 | XD002781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李晶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