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总统制和半总统制国家的生态问责主体》
政府层面。虽然各国都设有行政机关、议会(国会)以及司法机关来履行问责职责,但由于政体差异,这些主体在生态问责中的职能和权力各不相同。本文将对议会制国家、总统制以及半总统制国家的生态问责主体分别讨论,比较这些主体的职责与权力(详见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2526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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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10 |
作者 | 刘金科、张璇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企业税务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