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总统制和半总统制国家的生态问责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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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责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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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层面。虽然各国都设有行政机关、议会(国会)以及司法机关来履行问责职责,但由于政体差异,这些主体在生态问责中的职能和权力各不相同。本文将对议会制国家、总统制以及半总统制国家的生态问责主体分别讨论,比较这些主体的职责与权力(详见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