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半总统制国家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职权之比较》
因此,整体上可以说,在“三位一体”架构之下,中国国家主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类似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职权和地位:一方面具有国家元首的地位,另一方面在国家重要事务上具有重要的领导地位和决策权。同时,中国国家主席也是和行政机构从同一合法性来源以不同方式产生。这种制度安排,或者可以称之为一种“准半总统制”(quasi-semi-presidentialism)。当然,这主要是从职权以及与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出发进行比较。中国政治体制的特色,特别是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地位,与半总统制下的总统在诸多方面都有着实质性区别。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兼任国家主席的总书记不仅是国家元首和最高领导人,除了要进行政治上的领导,还要实施涵盖组织与思想等各个方面的全面领导,这是西方国家的总统所不具有的。
图表编号 | XD003732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殷俊、夏紫茵 |
绘制单位 |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