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明代地方官学每日功课安排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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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重庆官学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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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四卷明代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5页。

(1) 课程内容。由于封建专制统治的高度集权,明代地方官学的课程设置具有全国一致性。洪武初年,由于刚刚建国,急缺吏治人才,规定府学、州学、县学学生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礼、乐、书算一科,求得实才,要求生员具有真才实学。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变设科分教的方法,要求生员同时学习礼、射、书、数四科,以求全才。其中:礼,熟读官方钦定的经、史、律、诏、礼仪各书,为科举考试做准备;射,每月朔望两日,在空旷之地由教官督导生员习射,后重庆各州县建射圃,以供练习与教学;书,即书法,诸生要临摹著名书法家的字帖,大致以二王、智永、欧、虞、柳诸大家的字帖为蓝本,每日习五百字;数,要求生员精通《九章算术》。根据以上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地方官学设计了课程安排,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