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政府引导基金参股与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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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机构响应政策还是迎合政策——基于政府引导基金激励下的投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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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的实证结果表明,获得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只是策略性地投资创业期企业,因此可以推断创业投资基金对创业期企业的投资绩效会受到不利影响。由于清科私募通数据库没有提供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和清算项目数据,因此本文参考Hochberg et al.(2007)[5]和Zarutskie(2010)[12]的做法,以成功投资比率来衡量创业投资基金对创业期企业的投资绩效,成功投资是指最终以IPO或并购方式退出所投企业。具体地,被解释变量为成功投资创业期企业金额比率Ven_PS和数量比率Ven_PN、成功投资创业初期企业金额比率NewVen_PS和数量比率NewVen_PN、成功投资创业中后期企业金额比率OldVen_PS和数量比率OldVen_PN。5表8报告了政府引导基金参股与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绩效的检验结果。结果表明,在获得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后,创业投资基金对创业期企业、创业初期企业、创业中后期企业的投资绩效均出现了轻微下降。由此可见,创业投资机构迎合政策的策略性行为是缺乏效率的,导致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