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政府引导基金资助与创业投资机构投资》
注:括号内为在个体层面聚类的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显著。
表5报告了政府引导基金资助与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检验结果。研究结果表明,在获得政府引导基金资助后,创业投资机构向科技型初创企业显著增加投资。这说明政府引导基金发挥了引导作用,假设1得到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1525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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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李善民、梁星韵、王大中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