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安徽省民办高职院校质量年报编制情况和2018年省年检结果》

《表3 安徽省民办高职院校质量年报编制情况和2018年省年检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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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实然、应然与将然——以安徽省民办高职院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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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声明”指的是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附件”指的是计分卡、学生反馈卡、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

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始于2012年,2013年全国共有29所民办高职院校参与试行,其中安徽省2所;2014年所有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含民办高职院校)全部按要求上报。质量年报是高职院校回应社会问责、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高职院校对外展示自我、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1]。2019年,安徽省民办高职院校应报尽报(表3),质量年报包含学生发展、教育教学、政府责任、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和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6张表格。从内容合规性上看,至少有6所院校内容合规性没有达到要求;从内容丰富性上看,只有5所院校能够用表格、图片、案例对报告加以佐证。2019年6月28日,安徽省教育厅、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8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皖教秘[2019]293号),民办高职院校合格率为60%、基本合格率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