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加拿大油气地质资料保护期限》
资料来源:加拿大各政府石油天然气法案、条例;注:钻井资料保护期限由完钻之日起算,地球物理资料保护期由工作完成之日起算。评价井和开发井按照同区块内探井的保护期限或者完钻后给予固定期限的保护,以较长者为准。岩芯、岩屑等实物资料保护期限与其所属的钻井类型一致。
加拿大各政府为了鼓励勘探公司对油气勘查阶段地球物理勘探工作的投入热情,同时考虑公司的商业权益和地质资料公开服务之间的利益平衡,对地球物理资料普遍规定了5年的保护期,个别省份规定了15年(育空地区)、21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保护期,并且允许勘探公司对外出售地球物理成果数据,为其提供了收回投资的机会。钻井资料保护期较短,根据钻井类型,预探井完钻后保护1~2年,评价井完钻后保护60~90日,开发井完钻后保护30~60日。井的基本信息(井号、位置、深度、开钻时间、完钻时间等),油藏、油田的油气水产量和地下注入流体量,水力压裂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信息属于永久公开信息。加拿大各政府对油气地质资料的保护期限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863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封东晓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