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中国法规中各类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期限》
而我国根据中国加入WTO签署的TRIPS协议要求,规定新型化学成分的药品享有6年的数据保护期,但是没有针对不同的药品类别划分不同的保护年限。2017年5月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征求意见》按照不同类别的药品进行了不同保护期限的划分[4]。2018年5月,NMPA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做出了一些调整,二者对比如下[6]:
图表编号 | XD0017875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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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周月广、邢花、金鑫、陈霄宇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