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本统计特征:创新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交互跨期影响——非正式制度调节效应视角》

《表3 样本统计特征:创新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交互跨期影响——非正式制度调节效应视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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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交互跨期影响——非正式制度调节效应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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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下表同

表3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高新技术制造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均值为26.04,标准差为19.36,中位数为20.42,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偏低。企业创新能力均值为1.47,标准差为1.36,中位数为1.39,说明样本企业的创新水平差异不大且整体中等偏上。企业声誉的均值为0.24,中位数为0,表明只有较少样本企业登榜于“世界500强”“全球最受赞赏的公司”“中国500强”或“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从企业责任文化指标的均值(0.55)和中位数(0.6)也可以看出,大部分企业将社会责任要素引入企业文化。此外,通过方差膨胀因子检验(VIF)识别是否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结果显示方差膨胀因子(Max-VIF)小于10,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