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
注:(1)根据国家统计局(NBS,2010a),“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和新设计生产的产品,或者是在结构、材料或生产工艺方面改进最初产品的产品,以便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展产品功能。(2)在中国,有三种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里我们指的是发明专利,
为了衡量国有企业技术进步的增长,我们计算了研发(R&D)支出占产出的比例、新产品带来的工业产出,以及每1 000名员工的专利数量(如表2所示)。我们使用1995年、2004年和2008年进行的中国工业普查或经济普查数据,因为它提供了国有独资工业企业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数据,符合我们对国有工业企业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尚未考虑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新产品或专利的异质性。表2显示,除了1995年新产品的产业外,每年三个技术进步的指标,国有企业都要优于非国有企业。2008年,国有企业相对优势的增加依然持续。Li和Xia (2008)观察到类似的事实。另外,Hsieh和Song (2015)发现1998年至2007年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快于私营企业。(2)
图表编号 | XD0022573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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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齐昊、大卫·科茨、田柠、李政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经济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