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0 1 5 年总就业结构》
注:括号中的数字是每个部门在总就业中的比例。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NBS,2017年)。
为了研究国有企业的促增长作用,我们需要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进行比较,这要求两者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如上所述,国有企业既指国有独资企业,也指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仅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国企改革后才出现。表1列出了2015年中国的就业结构,其中国有企业就业属于XII类和XIII类。只有非公司的国有企业才属于XII类;占国有企业多数的其他国有企业都属于XIII类。我们没有包括IX类(国有单位就业),因为IX类的很大一部分不是企业就业。
图表编号 | XD0022573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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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齐昊、大卫·科茨、田柠、李政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经济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