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内部分关税特定减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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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零关税”和加工增值政策效应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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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多种模式在内,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在扩大外商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已在全国范围广泛铺开(1)。据统计,2019年仅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2.9万亿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2%,对我国外贸增长的贡献度达30%之多(2),其中不少综合保税区展现出制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强、基础设施完备、管理体制健全、服务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吸引力等特点,且其适用的关税特定减免政策部分层面上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存在重叠,很大程度上构成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