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型经营主体采纳农产品电商业态描述性统计》
在使用互联网购买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原料方面,各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购中通过电商实现的比例均不高,并且结构分布类似。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采购额中有50%以上是通过电商实现的比例均为6.7%。大部分的新型经营主体采购额通过电商实现的比例都比较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采购额中不足30%是通过电商实现的比例分别为78.8%、78.7%和80.5%。
图表编号 | XD0022254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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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薛岩、马彪、彭超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