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种植制度对土壤pH、有效态镉和有效态铅的影响》
注:表中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在同一处理中不同年份之间差异显著(P<0.05)。
由表1可知,在衡阳和岳阳地区,种植第三年的稻-稻-油处理土壤pH相比第一年均显著提高,上升幅度分别为8.67%和10.33%。稻-稻-肥处理的土壤pH同样有所提高,但其提高幅度要低于稻-稻-油。而稻-稻-闲处理的土壤pH,虽随着种植年限的增加有小幅上扬的趋势,但并没有出现显著差异。
图表编号 | XD0016723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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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罗芬、张玉盛、周亮、田伟、肖峰、张小毅、敖和军 |
绘制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南方粮油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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