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1986—2016年漓江流域ESV构成特征》
研究期内漓江流域ESV持续增加,1986、2001、2016年ESV分别为200.81亿、204.41亿、208.31亿元,小幅增加7.50亿元(表4)。从不同景观类型ESV来看,林地ESV快速增加,对整体ESV贡献率最大,占比由1986年86.50%增加到2016年的92.83%,远高于其他景观类型;农田和建设用地ESV快速减少,分别减少8.56亿元、3.09亿元。草地和裸地小幅增加,对整体ESV影响不大。2001—2016年时段相较1986—2001年时段,ESV增加和减少速度,均明显加快,归因于后期城镇扩张加速、林果种地面积加大。
图表编号 | XD0022047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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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胡金龙、郑文俊、王影雪 |
绘制单位 |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植物与生态工程学院@王影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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