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95—2015年湄公河流域ESV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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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与利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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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和2015年湄公河流域不同地类的ESV(表3)及流域内各国的年均ESV结果(图3)表明:在时间上,近20 a该流域整体的ESV减少了34.07亿美元,减少率为2.4%;其中ESV减少最多的地类是草地,共减少了72.69亿美元;而水域的ESV净增加值最大,为42.36亿美元。在ESV增加的地类中,建设用地的价值变化率最大,高达300.0%,其次是水域,为119.2%;在ESV减少的地类中,未利用地的变化率最大,为-26.3%,其次是草地,为-23.1%。湿地、水域和林地在研究区单位面积上的ESV远高于其他地类,均大于3 000美元/hm2,其中湿地最高,为8 273.23美元/hm2。在国家尺度上,各国ESV从大到小为: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缅甸。其中泰国为415.69亿美元,占全流域ESV的28.7%,老挝为410.73亿美元,缅甸的ESV最低,为68.57亿美元。在所有地类中,各国林地的ESV占比均最大,在60.0%以上,其中老挝和缅甸更是高达77.9%和74.3%。水域和湿地ESV的比例增幅最快,从1995年的6.7%增加到2015年的11.2%,增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