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现行各标准对烟气污染物限值规定》
目前我国政府环保部门对燃煤燃气机组的污染物超低排放的标准一般采用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但是该标准中并没有对垃圾燃烧后产生的特殊污染物如HCl、HF、二噁英、Pb、Cr等重金属等的排放限值有明确规定。所以目前采取超低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电厂一般借鉴国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新标准》或欧盟标准2010/75/EU《欧盟工业排放指令》。部分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标准DB31/768-2013《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上各标准对烟尘、硫化物、氮氧化物以及垃圾焚烧产生的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值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039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周裕成、华玉龙、马科伟、周威、于杲旸 |
绘制单位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