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镇生态环境综合监测标准体系框架》
城镇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标准体系是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技术依据。我国在生态环境地面监测领域已发布了多项标准,包括少量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标准,已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缺乏针对城镇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的相关标准,标准体系的建设仍然面临很多问题与挑战[43]。随着我国卫星环境遥感监测技术和应用的不断发展,遥感监测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大,急需完善相关的标准体系[44-45],因此根据统一、规范、科学、严谨的原则,面向我国环境领域准确客观、实时高效的遥感监测需求[46],在城镇污染气体、水体水质、生态资源遥感与地面观测协同监测3个方面初步制定了包括气溶胶高分遥感与地面观测协同监测、城镇水体水质遥感影像数据预处理、城市地表温度高分遥感与地面协同监测等27项标准规范,规定了相关内容、指标、主要方法及技术流程,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01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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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王桥、赵少华、封红娥、王玉、白志杰、孟斌、陈辉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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