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环境监测专用指标: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能监测指标体系研究》
根据建筑环境监测体系,将环境监测采集指标分为2类,包括:室内环境和室外环境。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指标分为物理性指标、化学性指标、生物性指标、放射性指标四类共19项。对于既有建筑而言,其中大部分化学性指标、生物性指标、放射性指标检测意义大于监测意义,只需在建筑改造工程完成后按照国家标准进场检测或定期检测,符合标准则通过竣工验收或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无需进行实时监测。目前国内外对于建筑室内环境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声、光、热、空气质量四大部分内容,通过对各类型建筑使用方式的分析,及目前我国业内专家和普通民众关心焦点问题的梳理,选择了监测意义较大和更有参考价值的指标作为环境监测体系的监测指标[9,10],具体内容见表4和表5。
图表编号 | XD0011650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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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马思聪、殷帅、丁洪涛、李振全、惠善康、郑晓丽、郭瑱祎 |
绘制单位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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