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房价及增长特征划分的长三角6类区县属性》
根据房价高低,结合所在城市等级与区位特征,可将长三角327个区县划分为6种类型(表2),分别为:(1)核心城市城区,指上海的16个区;(2)中心城市城区,指南京和杭州的19个区;(3)发达城市城区,包括苏州、宁波、温州、合肥等具有较高房价的经济发达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的26个区;(4)其他城市城区,指上述城市以外34个地级市的城区,包括80个区;(5)核心圈层县市,包括浙江和苏南苏中地区的90个县市(区);(6)外围地区县市,包括安徽和苏北地区的96个县市(区)(5)。
图表编号 | XD0022002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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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宋伟轩、陈艳如、孙洁、何淼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流域地理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