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征地补偿费标准变化表》

《表2 征地补偿费标准变化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常州市区征地成本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2013年12月以后,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常州市政府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3]和《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4]的有关规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3.2万元/亩测算,未利用地按照1.6万元/亩测算。安置补助费按照测算的被征地农民数量分年龄段进行社会保障安置:16周岁以下,一次性补偿3.5万元/人,16周岁及以上按照地方政府每年出台的城乡低保标准XX元/月*1.1*139测算社会保障资金。省市两个办法的实施,改变了以往“一脚踢”的一次性货币安置,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