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地农民集体所有阶段的征地补偿》

《表2 农地农民集体所有阶段的征地补偿》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再论我国征地补偿制度之缺陷及完善》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说明:本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之嬗变依赖于土地征收制度的变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经历了从私人所有向农民集体所有的变化。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确定了土地农民私人所有(1),经过系列探索和改革,1975年《宪法》摒弃了土地农民私人所有,取而代之以农民集体所有,正式确立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元所有制。由于征地补偿制度的内容非常丰富,此处抉取几个核心内容来呈现和探索该制度之嬗变(详见表1和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