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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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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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是指合法住宅房屋室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动力线、电缆、变压器、配电盘等电力设施和设备按供电部门规定执行。3.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4.未列入本表的地上附着物根据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