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项目的满意度(%)》
其三,土地权益受损。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具有的权益是多方面的[8]:(1)经济权益: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受偿权等。(2)政治权益:土地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3)社会权益:土地就业权、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4)文化权益:基于土地基础上的农村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心理文化等。(5)土地程序权益:土地纠纷行政裁决请求权、农民土地纠纷司法裁判请求权等。本研究中,我们设计了一组题项了解失地农民对征地项目的态度(表2),数据表明:失地农民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土地程序权益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权益受损现象。如:74.3%的失地农户认为征地项目是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的,调研地点均位于城乡结合部,征地项目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绝大多数民众对征地项目的用途是认可的。但是,只有39%的人认为征地项目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31.2%的人认为能增加就业创业机会。这从侧面反映了征地项目中农民在经济权益方面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就政治权益而言,仅30.3%的人认为征地项目的实施流程是规范合理的,24.8%的人认为征地相关的政策是公开透明的。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则会引发矛盾与纠纷。正如李中、彭魏倬加(2019)[9]指出的,当前农村土地因城镇化、工业化的需要依法征用,由此产生的征地矛盾与纠纷是亟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难题。当然,导致征地矛盾与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农民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政策透明度不够、利益补偿分配不公等(葛传路、岳虹,2017)[10]。虽然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项目的态度,更多的是从自身利益角度进行判断,具有主观性,但是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失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土地权益受损。近些年,因农地征收引发的诸多纠纷和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其根源与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受损不无关系。在问及“对放弃农地经营权是否后悔”时,有61.6%的人表示后悔放弃农地经营权。这进一步验证了土地权益受损会引发矛盾与纠纷的观点。
图表编号 | XD0021227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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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江易华、黄桀烽 |
绘制单位 | 湖北工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