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12周后治疗组总有效率及显效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图表编号 | XD00217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吴正冰、张正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12周后治疗组总有效率及显效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图表编号 | XD00217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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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吴正冰、张正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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