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街道办组织性地方立法中“职权”及相关概念的使用情况》

《表2 街道办组织性地方立法中“职权”及相关概念的使用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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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组织法中职权条款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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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法律之外,还可以以地方上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的组织立法作为一个参照。街道办虽然不是一级政府,但实际上起到了一级政府的作用。街道办的职权虽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但各地的街道办条例和规章也可以作为国家机构组织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共有十三个城市就街道办的组织和职权进行了地方立法。加上195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目前已经失效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先后通过的街道办立法共有20部。在这些条例和规章中,对于街道办的职权设置,都没有超过“任务”、“职权”、“职责”和“职能”这四个概念的范围(参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