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15年我国《立法法》修改后的的职权扩张》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人大主导立法之后,法工委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以2015年我国《立法法》修改为分水岭,法工委原先在实践中所承担的诸多“职能”转变为法定的“职权”,并得到进一步的扩张,其开始更为全面地从“幕后”走向“台前”。褚宸舸对此进行了详尽的梳理,根据他的研究,法工委在新《立法法》中的扩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详见表2)。 (29)
图表编号 | XD006273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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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赵一单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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