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居住权立法中的应用》
说明:“√”表示得到维护,“×”表示未得到法律维护或不能得到法律维护。
分析表1可知,当居住权主体为自然人时,除了居住权人及其家属的利益会受到损害以外,其他利益得到维护。相比较而言,自然人作为居住权主体,代价更为低廉。
图表编号 | XD0015780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05 |
作者 | 王勇旗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说明:“√”表示得到维护,“×”表示未得到法律维护或不能得到法律维护。
分析表1可知,当居住权主体为自然人时,除了居住权人及其家属的利益会受到损害以外,其他利益得到维护。相比较而言,自然人作为居住权主体,代价更为低廉。
图表编号 | XD0015780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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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5 |
作者 | 王勇旗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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