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孤儿药研发政策全生命周期激励框架》
注:(1) PDUFA:《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案》(Prescription Drug User Fee Act)[当前为PDUDA VI(2017)];(2)《药品注册管理法规》:Reg.(EC)No 726/2004;(3)美国的“加速审评”(Accelerated Approval)是使用生物标志物等加速审评进程;欧盟的“加速评估”(Accelerated Assess
孤儿药研发激励制度设计由资格认定、上市前激励、上市审评加速、上市后激励四个阶段构成。资格认定是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的入口,获得孤儿药认定的申请人即可以获得一系列激励措施(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637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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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李壮琪、许文秀、杨殿政、卫付茜、杨悦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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