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98份不合理医嘱分类、数量及所占比例》
调查分析显示,我院298份不合理用药医嘱中229份(76.8%)在第一时间作出了临床修改及更正;69份(23.2%)不合理用药医嘱未能在第一时间作出更改,且审方药师拒绝更改,并在与临床医生沟通后送至病区使用。不合理医嘱的主要类型详见表1,其中载体量不适宜(30%)、溶媒选择不当(25%)及给药剂量不当(16%)占比较高。
图表编号 | XD0021527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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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黄俊 |
绘制单位 | 苏州市中医医院药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