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017年专业型博士授权点数量、招生人数及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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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的现实困境与对策——基于两批27所试点授权单位的实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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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7》

为了满足创新型社会对高层次、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巨大需求,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逐渐增加专业型博士招生名额。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2017)显示:2013—2017年我国专业型博士招生数量分别为1719人、2015人、1900人、2509人和2700人,呈逐渐增长态势。五年间教育博士招生数量分别为158人、156人、146人、170人和173人,基本维持在160人左右,所占比例逐渐降低,由9.19%降到6.4%。然而,2014年新增教育硕士授权单位46家,2016年增加7家,且教育硕士的招生数量由2013年的10009人以每年约13%的速度增长,截止到2016年达到了14357人[16]。与此同时,作为教育博士招生对象重要来源的中小学教师(包含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由2013年的1160.83万人增长到2016年的1190.32万人,增长2.54%。可见,教育博士招生数量并未与教育硕士新增授权单位和招生人数协调增长。此外,与其他五种分别代表工科、农科、医科的专业型博士相比,作为唯一一个人文社科领域的专业博士类型,授权点数量少,所占比例偏低,招生人数较少,比例不够协调(见表1)。这势必会窄化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上升途径,同时也不利于扩大教育博士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