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种运输方式生理成本参数取值》
式中:g(t)i为所选交通方式i的疲劳恢复时间;Dsi为所选交通方式i的坐席平均振动加速度(m·s-2);Dai为所选交通方式i的人均占有空间面积(m3·人-1);ti为所选交通方式i的旅行时间(h);δi为当出行时间t=0时,选择i类交通方式出行的疲劳恢复时间(即出行疲劳恢复时间的最小值);ρi为单位出行时间的疲劳恢复时间强度系数;Tmin为旅客疲劳感开始逐渐强烈的旅行时间,根据文献,一般在旅行3 h后疲劳感开始逐渐强烈,故Tmin取3 h;Tmax为旅客恢复疲劳所需的最长时间,一般取15 h[10];Yi为以高铁舒适度为基准的出行方式i恢复疲劳时间调整系数;为出行方式i舒适度系数;i=HSR、Rail、Road、Avia,分别代表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高速公路、民航4种出行方式。不同运输方式平均恢复疲劳时间取值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482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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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吴群琪、王佳彬、王睿、孙启鹏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综合运输经济管理研究中心、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安大学综合运输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