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研究组与对照组智能发育情况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6月龄比较,aP<0.05;与对照组12月龄比较,bP<0.05。
研究组在6、12月龄时智能发育各指标测定值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471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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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费燕、解畅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