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样品水分、总灰分和浸出物含量测定结果(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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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浸法取药材粉末2.0 g,加入50%乙醇50 m L,密塞,称重,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2201,依照记录的质量,计算对应浸出物质量百分比,即供试品中浸出物的含量(%)。8批药材浸出物含量为4.81%~6.92%,平均值为5.80%,按醇浸出物不得<2.9%(按平均值的50%计算)列入标准,结果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21129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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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王俊丽、庞克坚、唐辉、袁小红、张虹、郑家耀 |
绘制单位 | 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石河子大学药学院、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医医院、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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