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紫花高乌头药材水分、灰分、浸出物含量的测定结果 (%,n=3)》
照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中的方法对8批紫花高乌头药材中的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及醇溶性浸出物进行含量测定,结果见表2[8]。由于各批样品之间的质量差异较大,参照文献,水分、总灰分及酸不溶性灰分含量的限度按照平均值上浮约20%计算[9]。8批紫花高乌头中水分、总灰分及酸不溶性灰分的含量分别为5.2%~12.3%(平均8.3%)、6.6%~12.1%(平均9.1%)、2.3%~6.1%(平均3.9%),建议暂定紫花高乌头药材中水分不得过10.0%,总灰分不得过11.0%,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4.5%。8批紫花高乌头醇溶性中浸出物、高乌甲素及冉乌头碱的含量分别为23.6%~34.8%(平均30.0%)、0.179%~0.303%(平均0.252%)、0.027%~0.041%(平均0.035%)。醇溶性浸出物的含量限度按照平均值下浮约20%计算,建议暂定紫花高乌头中醇溶性浸出物不低于24.0%;高乌甲素及冉乌头碱的含量限度按照平均值下浮约50%计算,建议暂定紫花高乌头药材中高乌甲素不低于0.126%,冉乌头碱不低于0.018%。
图表编号 | XD006607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史巧霞、朱应怀、靳子明 |
绘制单位 | 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制剂中心、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制剂中心、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省中藏药化学与质量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制剂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