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ICD-10、DSM-Ⅳ“混合发作”及DSM-5(轻)躁狂/抑郁发作“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

《表1 ICD-10、DSM-Ⅳ“混合发作”及DSM-5(轻)躁狂/抑郁发作“伴混合特征”诊断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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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双相障碍混合状态的临床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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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SM-IV,《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

广义的混合状态定义,更贴近临床现实,促进对无躁狂/轻躁狂发作史的抑郁发作中潜在双相风险的认识,提高对双相混合状态患者的识别和正确治疗。当前主要分类诊断系统对混合状态的操作性诊断标准见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