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易燃易爆物相关代表性案例》
在本次分析的样本中,忽视对行为实质危险性认定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该问题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相关案例中。例如,在公共场合扬言或预备点燃汽油的行为部分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部分则以放火罪、寻衅滋事罪或妨害公务罪论处,如表5。
图表编号 | XD0020919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王佳星 |
绘制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在本次分析的样本中,忽视对行为实质危险性认定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该问题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相关案例中。例如,在公共场合扬言或预备点燃汽油的行为部分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部分则以放火罪、寻衅滋事罪或妨害公务罪论处,如表5。
图表编号 | XD0020919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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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王佳星 |
绘制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