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条目》
注:P表示型式批准,V表示强制检定。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其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条目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5131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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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王建文 |
绘制单位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