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地区特征对僵尸企业密度调节作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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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地方政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企业贡献度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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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表5

为检验地区特征对僵尸企业密度调节作用的影响,本文以城市生产总值、各项税收收入和失业人口为基准进行分组。本文对城市的生产总值进行了排序,当城市的生产总值低于所有城市生产总值的中位数时,即为经济发展较差地区,此时虚拟变量LGDP取1,否则取0。同理,分别产生税收收入较低虚拟变量LTAX和高失业地区虚拟变量HUEM。地区特征对僵尸企业密度调节作用的影响结果见表7。在回归(1)中,经济发展虚拟变量与僵尸企业虚拟变量、僵尸企业密度的交乘项(Z1*DENC1*LGDP)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0.069***),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差地区僵尸企业密度对僵尸企业与正常企业贡献差异的调节作用会更强。在回归(2)中,地区税收收入虚拟变量与僵尸企业虚拟变量、僵尸企业密度的交乘项(Z1*DENC1*LTAX)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0.287***),说明在税收收入较低地区僵尸企业密度对僵尸企业与正常企业贡献差异的调节作用会更强。在回归(3)中,失业水平对僵尸企业密度的调节作用无显著影响。总之,在经济基础较差和税收收入较低的地区,僵尸企业越多,僵尸企业与正常企业的贡献差异越小。因此,相比经济基础好和税收收入高的地区,在经济基础差和税收收入低的地区,僵尸企业对地方经济和税收的重要性会显著提高,其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