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处理液不同放置时间对检测结果的影响(n=3)》

《表3 处理液不同放置时间对检测结果的影响(n=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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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B 29989-2013《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几个关键步骤的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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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9989-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中规定:试样前处理溶液经定容混匀后置于4℃冰箱过夜。本研究比较了待测样品液室温放置2、4 h及过夜恢复室温后检测结果如表3。由表3可以看出,待测样品液放置2、4 h及过夜恢复室温后检测结果之间并无明显差异。这是由于样品前处理第一步加氢氧化钾皂化时使溶液中结合态的左旋肉碱完全游离出来,只要保证皂化完全,在最适pH和最适温度条件下,乙酰肉碱转移酶催化左旋肉碱与乙酰辅酶A完全生成乙酰肉碱和游离的辅酶A。需要指出的是,若样品放置过夜后取出直接检测与恢复室温后检测结果有较大差异,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