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结构一致性》
首先,一种权利单独成法,每种权利客体的对应法律章节结构和安排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基本呈现出“总则—权利定义和注册申请—行政程序—司法程序—法律责任—其他规定”的形态。表1以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为例,充分体现了单独立法模式的这一特征47。
图表编号 | XD0020652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张翰雄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首先,一种权利单独成法,每种权利客体的对应法律章节结构和安排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基本呈现出“总则—权利定义和注册申请—行政程序—司法程序—法律责任—其他规定”的形态。表1以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为例,充分体现了单独立法模式的这一特征47。
图表编号 | XD0020652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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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张翰雄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