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德国《专利法》、《实用新型法》的准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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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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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条款在德国《实用新型法》中大量存在,使得德国《专利法》的相关制度直接衔接于实用新型制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