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关于临时普通许可权的准用关系》
其二,日本《实用新型法》准用《专利法》的条文,在《专利法》中往往对应着专门适用于实用新型的法律条文。也即,日本《专利法》的部分条文实际上是对实用新型的规定,形成了“交互式”的准用网络。例如,日本《实用新型法》第4条之2共3款,是针对日本实用新型的“临时普通许可权”的规定。50这一规定准用了《专利法》的大量条款,体现出日本专利法律体系的突出特点,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652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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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张翰雄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