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根据抖音头部KOL报价表整理所得)》
同时,账户商业化的背后,继承纠纷逐渐涌现。主要表现为,用户在网络虚拟环境与现实生活中形成“双重人格”,即当用户逝去或丧失行为能力,抑或非正常失去对该账户的管理权,其社交账户存续状态并非即刻随之改变。以此类社交账户为典例的虚拟财产不断涌现,其背后蕴藏着账户权属确认、交易与继承等诸多争议。民法总则第127条虽提出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但未明确其属性,更未明确其可继承性,学界争论仍多。因此,结合当下现状,亟需对具有商业价值的网络社交账户是否具备可继承性,其继承客体为何,若可继承其继承路径如何选择等问题作出回答。
图表编号 | XD0020588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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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袁卿、陈瑶欣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